薪酬委員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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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health care professiona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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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薪酬委員會成立於民國100年11月22日,旨在協助董事會執行與評估公司整體薪酬與福利政策、董事及經理人之報酬。
本委員會設置委員三人以上,由董事會決議通過委任之,其中過半數成員應為獨立董事,任期與委任之董事會屆期相同。本委員會每年至少開會二次,並得視需要隨時另行召開會議,本委員會之決議應有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。
薪酬委員會之職權
1.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、制度、標準與結構。
2.訂定董事長、副董事長、董事、總執行長及總經理(經理人)之薪資報酬。
3.其他由董事會交議之案件。